为适应电信业务发展,工信部对《电信条例》所附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》重新进行了调整,2016年3月1日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(2015年版)》正式实施,与2003年的旧版《目录》相比,此次修订把传统IDC业务细分新增了CDN(内容分发网络业务)和云计算(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),并将其作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进行管理。而将CDN和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细分纳入目录,也意味着该业务进入了电信业务许可证制度管理范围内,经营主体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牌照方能从事相关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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